【等你来】0029cc金沙贵宾会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0029cc金沙贵宾会前身为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的医学心理学教研室,在学科带头人汪凯教授的带领下,2002年成立医学心理学系,开始招收医学心理学方向和精神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2003年获批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成立精神医学系,开始招收精神医学专业本科生,2018年获批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附属巢湖医院精神医学分院与医学心理学系、精神医学系共同组成安徽省精神医学中心,同时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优质特色医院成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心理医院,学院发展有了重要的支撑力量。2020年9月正式成立0029cc金沙贵宾会,下设心理系和精神医学系,应用心理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获评A等级,精神医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精神病学/心理学”为ESI全球前1%学科。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具有良好创新、实践能力,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现有教职工中博士及高级职称占比75%,硕导47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海外优青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安徽省百人计划入选2人。2019 年获批安徽省领军人才团队,2022年获批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和安徽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教师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以上9人次,学院与中科院心理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佛大学医学院等多个国内外高水平团队开展广泛的合作。
学院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学院连续十八年举办全国神经心理学讲习班,致力于推动我国脑科学人才培养;举办“双清论坛”“中国认知科学学会第三届认知科学和脑疾病转化医学大会”“中国心理学会神经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等高水平会议;致力心理疾病诊治“卡脖子”难题,开发基于认知脑环路的新型脑疾病干预方法;大力推动心理专业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
海内外优秀人才;心理学、精神病学相关专业。
三、薪资待遇
一类人才:年薪350万元(含税,下同);安置费700万元(税前,下同);科研启动经费协商确定;认定校聘教授和博导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认定东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待遇可一人一事一议。
二类人才:年薪180万元;安置费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700万元;认定校聘教授和博导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认定东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待遇可一人一事一议。
三类人才:年薪40-60万元;安置费15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认定校聘教授和博导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认定东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四类人才:年薪25万元;安置费6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认定校聘副教授和硕导资格,提供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类人才:薪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薪酬管理文件执行;安置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20万元。
六类人才:薪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薪酬管理文件执行;提供安置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
四、科研基础条件
1. 省级平台:安徽省神经精神疾病与心理健康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认知与神经精神疾病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两个省级平台。“心理与脑科学”获批安徽省新兴交叉高峰培育学科。
2. 学位授权点: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医学心理学临床医学自设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 学术影响力:“精神病学/心理学”为ESI全球前1%学科,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学院承担国家级项目30余项,获经费3000余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重点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子课题1项,发表包括Nature子刊在内的SCI论文300余篇。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一等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各一项。
4. 仪器设备:拥有64导事件相关电位系统、经颅磁刺激仪、TMS定位导航系统、经颅电刺激仪、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眼动记录系统、多导睡眠仪、离体膜片钳系统、在体电生理兼光遗传系统、EVOS M7000成像系统等先进的仪器设备,与专科医院共建2 个联合实验室。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事一议”原则。
工作经历要求,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发表文章要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排列,标注发表当年影响因子与中科院分区),以附件形式发送至915402624@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请统一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格式。
(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条件,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学院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确定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
(三)组织考核:博士及高层次等人才招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
(四)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在入职报到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签约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61260
邮箱:915402624@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0029cc金沙贵宾会(邮编230032)
八、有关事宜
(一)我院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